•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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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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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 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 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作为民主党派机关的省级组织,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委员会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领和中共辽宁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事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党员产生主要界别是医药卫生兼顾部分人口资源、环境、法律等少数领域成员。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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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2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7.6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4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0.6万元;

    2.项目支出61万元。

    在支出预算321.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25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减少15.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社保发放及预算经费压减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9.6万元、差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4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9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25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7.8万元,比2017年增加7.1万元,增长66.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7.4万元,比2017年增加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018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17年2018年

    合计10.717.8

    1.因公出国(境)费-7.4

    2.公务接待费0.80.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9.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9.99.9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6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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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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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032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