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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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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02-16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预算公开管理办法(农工辽委发〔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省直部门应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预算公开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原则

预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应于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一)在符合《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公开时限要求的前提下,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预算信息,应当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其中当年预算应当公开在本部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

(二)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将本部门预算信息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待审核无误后,由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实行“双公开”。  

四、公开内容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公开的预算为经省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制定的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包括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

(二)公开报表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应公开辽财指预1号文中所有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公开,同时,还应公开辽财预1号文中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文字说明

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部门职责。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情况。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本单位年度车辆购置预算。

8.关于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专业名词解释。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五、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参考省财政厅制作预算公开参考文本,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

(二)宣传部专人负责在本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分别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省财政厅(预算处)。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作为民主党派机关的省级组织,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中共辽宁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事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党员产生主要界别是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教育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本级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68.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68.5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73.90万元

2.项目支出94.6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94.68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5.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收支增加。2023年度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1.0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13.86万元、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8.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8.91%),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8.91%。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

2023

合计

4.94

4.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94

4.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4.94

4.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94.6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3年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032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23年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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